上海离婚抚养权律师

-杜锋

13671825301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上市公司回购国有股时需报送的材料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0日 来源: 上海离婚抚养权律师   http://www.wylwzq.com/
  上市公司回购国有股时需报送的材料
  1.中央单位或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关于国有股回购的由请报告;
  2.国有股股东单位关于同意回购的文件;
  3.上市公司关于国有股回购方案;
  4.公司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回购协议书草案及国有股股东减持收入使用计划;
  6.公司对债权人妥善安排的协调方案;
  7.公司章程。

联系电话:13671825301

全国服务热线

13671825301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