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抚养权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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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有资产有哪些内容?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19年3月26日 来源: 上海离婚抚养权律师   http://www.wylwzq.com/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

  杜锋,上海离婚抚养权律师http://www.wylwzq.com/,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公司法务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国有资产有哪些内容?

  1、事业单位

  (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

  (1)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国有企业的财产(不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解释】政府、国有企业为安置待业青年、企业下岗人员拨给或者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已达到其资产原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2)国有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担保(未履行担保责任)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国有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5)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照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清算或者解散时,馈赠或者无偿留给中方投资者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股份制企业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应由原国有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超过50人)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经财政部门予以确认。如果 吸收新的资金入股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 司净资产额。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时,不得悬空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债务。已为贷款设定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无法收回 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由企业根据中介机构的落实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 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同级政府。

  四是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承担。

  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须办理注销手续。

  杜锋 青海朝阳区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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